【荆州市征收补偿律师开庭】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法庭审理由翟根才律师代理的征收补偿决定一案
承办律师:
翟根才
已被浏览1930次更新时间:2019-03-20
关键词
征收补偿决定
2019年3月20日 星期三 09:00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1法庭
原告:薛某
被告:沙市区人民政府
律师:翟根才(电话:13683573225)
案由:征收补偿决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