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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强拆律师开庭】平阳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审理由刘春龙律师、马律师代理的强制拆除违法一案
承办律师: 刘春龙 已被浏览1929次更新时间:2020-04-13
关键词 确认强拆违法

刘春龙律师


2019年4月18日  星期四  14:30

平阳县人民法院  第七审判庭

原告:曾某等8人

被告:鳌江镇人民政府

律师:刘春龙(电话:13366221964)马律师

案由:确认强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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