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强拆律师开庭】平阳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审理由刘春龙律师、马律师代理的强制拆除违法一案
承办律师:
刘春龙
已被浏览2230次更新时间:2020-04-13
关键词
确认强拆违法
2019年4月18日 星期四 14:30
平阳县人民法院 第七审判庭
原告:曾某等8人
被告:鳌江镇人民政府
律师:刘春龙(电话:13366221964)马律师
案由:确认强拆违法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