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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拆迁律师开庭】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审理由潘金忠律师、龚鹏菲律师代理的认定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一案
承办律师: 潘金忠 龚鹏菲 已被浏览1797次更新时间:2019-06-25
关键词 行政行为违法

潘金忠律师龚鹏菲律师


2019年6月10日  星期一  09:00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五法庭

原告:郑某等4人

被告:中山市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潘金忠(电话:13811676809)龚鹏菲(电话:15910613941)

案由:认定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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