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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拆迁律师开庭】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审理由赵传学律师、龚鹏菲律师代理的诉征收决定一案
承办律师: 赵传学 龚鹏菲 已被浏览1588次更新时间:2019-06-25
关键词 征收补偿决定

赵传学律师龚鹏菲律师


2019年06月18日  星期二  15:00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第四法庭   

原告:陈某

被告:蕲春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代理律师:赵传学(电话:13810087586)龚鹏菲(电话:15910613941)

案由:诉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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