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盛廷公告
NOTICE
盛廷公告
NOTICE
【深圳市行政律师开庭】深圳市人民法院第二十七庭审理由翟根才律师代理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一案
承办律师: 翟根才 已被浏览1161次更新时间:2019-07-22
关键词 行政强制

翟根才律师


2019年07月24日  星期三 14:30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庭

原告:徐某

被告: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代理律师:翟根才(电话:13683573225)

案由: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评论【深圳市行政律师开庭】深圳市人民法院第二十七庭审理由翟根才律师代理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一案
最新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