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房屋拆除律师开庭】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审理由刘春龙律师、赵凤梅律师代理的房屋强制拆除一案
关键词
强制拆除
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08:30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十二审判庭
原告:周某
被告: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刘春龙(电话:13366221964)赵凤梅(电话:15510685709)
案由:房屋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