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行政律师开庭】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审理由刘春龙律师、王龙律师代理的行政补偿一案
关键词
行政补偿
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13:30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 第十法庭
原告:王某
被告: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人民政府、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南铜冶村村民委员会
律师:刘春龙(电话:13366221964)王龙(电话:18518547031)
案由:行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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