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第一小法庭审理由刘春龙律师、张合刚律师代理的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一案
关键词
2018年5月23日 星期三 13:30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第一小法庭
原告:吴某等6人
被告:贵溪市财政局
律师:刘春龙(电话:13366221964)张合刚(电话:13522061328)
案由: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