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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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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第16法庭审理由赵凤梅律师代理的限期拆除决定与强制拆除决定一案
承办律师: 赵凤梅 已被浏览1804次更新时间:2018-08-09
关键词 限期拆除决定

赵凤梅律师


2018年7月24日  星期二  09:00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第16法庭
原告:关某等人
被告:清镇市综合执法局
律师:赵凤梅(电话:15510685709)
案由:限期拆除决定与强制拆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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