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第16法庭审理由赵凤梅律师代理的限期拆除决定与强制拆除决定一案
承办律师:
赵凤梅
已被浏览1933次更新时间:2018-08-09
关键词
限期拆除决定
2018年7月24日 星期二 09:00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第16法庭
原告:关某等人
被告:清镇市综合执法局
律师:赵凤梅(电话:15510685709)
案由:限期拆除决定与强制拆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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