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审理由刘春龙律师、赵凤梅律师代理的房屋征收决定一案
关键词
房屋征收决定


2018年9月13日 星期四 15:00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十一审判庭
原告:吴某等9人
被告:邢台市桥东区政府
律师:刘春龙(电话:13366221964)赵凤梅(电话:15510685709)
案由:房屋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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