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忠:如果有这样逻辑,第一,下一步的片区的综合地价可能会有一些上扬,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那就是本次土地管辖修改,那可能是有在这个土地补偿问题上,是存在比较大的这样的一个积极性倡导。
毕文强:潘律师提出了一个我觉得很尖锐的问题,就是我们一直关注的区片综合地价的依据,在此之前以前应该是传统的,更接近于平均什么年产值,或者什么之类,因为它更是以农用地征收为核心的,对吧?那么现在在这一次这个土地补偿过程中的,这个区片综合地价的一种计价依据,按你的意思来讲,就是没有再提这个土地用途的问题,能这样理解吗?
潘金忠:这些东西可能
刘春龙:原则上来说,新旧《土地法》都是保留了,就是按照土地的使用用途、原使用用途进行补偿这个原则,关于区片综合地价这个问题,它的依据就是各县自己报自己这个区块地,你就把你的土地划分为等级,几类等级什么价格。所以说它实际上就是报的时候,它就是把你这个地分成几类等级。
潘金忠:我知道。等级是无所谓的,等级也是根据区片来进行划分的,可能更靠近这个城市县城区的,那么比较贵,是吧?偏远的比较便宜是吧?所以说在这个角度来说呢,是不是现在片区综合地价,完全要摒弃原来的,这种制定的一个依据,也就是按照年产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如果是这样的一个制定依据和立法依据的话,我觉得这是立法的一个很大的提高
毕文强:我是感觉年产值有点滞后了。
刘春龙:我是这么考虑这个问题,他这个区片综合地价,因为各县是在自己划分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我在这个区域这个土地的使用用途,包括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跟它的城乡规划当中,将来对这个规划是什么地,就已经划分,这是一个。另外一个,省级人民政府在做批准这个区片综合地价的时候,也既应当考虑原来《土地法》规当中,平均年产值多少钱多少这个因素,另外一个也要考虑到它将来以后,假如说你把地人家地土地征收了,征收完后这些个人们将来以后他的去向,实际上也要参照它市场价格。
毕文强:这个东西都要综合考虑
刘春龙:将来既要考虑平均年产值,也要考虑将来以后这个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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