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毕文强,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也是我们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委会的主任,今天应该说是受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指派,给大家做一个分享,《民法典》出台以后对于我们征收拆迁法律实务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做这个题目,我有两点考虑:
第一点:是《民法典》它对征收拆迁法律事务实务的影响,它确实是一个全方位的,它不是某一点某一线。
第二点:征收拆迁法律实务本质上来讲,它是一个新兴业务,好多同行对征收拆迁可能还比较陌生,所以定这个题目的时候,还是让我颇费周折,我到最后确定了,在征收拆迁法律实务本身这样一个特点,也会借此机会,和大家进行下交流和沟通。
我大概分成这样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民法典》的基本情况;
第二个部分:征收拆迁法律实务中的一些特点,它主要是
两个部分一个是征收拆迁的来历以及立法的相关状况,
征收拆迁案件的两个重要维度;
第三个部分:是《民法典》中关于征收拆迁法律实务的相关条款,它到底是构建了一个什么样的征收制度?它的立法的价值取向以及立法思路,包括对实务中具体的条款的一些变化,我都可以在这一部分进行聊一聊;
第四个部分:《民法典》整体构建起来的征收拆迁法律制度,对于我们这样的法律实务,我们律师在承办这些案件中,会有一些什么样的影响?
先说讨论一下《民法典》出台以后,有了这样相应的小段子,
说老公要出去喝酒,老婆如果反对,你就已经违反了民法典了,所以这虽然是一个玩笑,也可以看出来,说《民法典》规范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民法典》颁布以后,我们有两种调侃性的这种观点,
简单说叫半生所学,毁于一旦,他说的什么意思呢?实际上来讲,大家都知道,就是我们原来所学的是《民法通则》,然后我们单行的是《民法典》所有的条款可能,在《民法典》里面都已经是被颠覆了,所以我们就得从头学起,当然了,这是一种调侃的说法,但是他反应了一点,就是感觉《民法典》的这样一个出台,实际上是对我们这些法律人,之前辛辛苦苦构建起来的一种民法体系,以及对民法的理解和记忆,都有了一个颠覆性的这样一个效果 ;
第二个观点是什么呢?是换个瓶子还是旧酒,啥意思?就是《民法典》不外乎,是原来单行民事法律法规的一个编撰,一个合集,原来是什么?现在还是什么?除了换成了一个《民法典》的这样的一个说法以外,并没有太多的变化和创新,这个说法其实也是有市场的,当时我想呢这个说法,可能也是有一些极端了,因为《民法典》出台以后,确实它有一个体系性的效果。
王晨副委员长在向全国人民代表进行介绍《民法典》的时候说的两段话,我认为是比较客观,也比较公允的,这两段我给大家说一下念一下,
编撰《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其实也确实符合当时说的,一个什么呢,一个渐进式的修法,成熟一部推出一部,也是符合我们的国情。
大家想一想,实际上我们的民事法规,它调整的是我们的平等民事主体,在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社会生活急剧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确实也有滞后性,这种渐进式的修法有它的合理性,但是它有一个标志,所以《民法典》作为一个标志,可以这样理解,
说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标志意义的法制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和昌盛的象征和标志。类似的话,其实拿破仑也说过,拿破仑他自己是怎么评价在他主持下修订的法国《民法典》。他这样说:
我一生的真正光荣不在于打了40个胜仗,而是不能被遗忘将万古长存的,我的民法。
我们的《民法典》是回应了我们现在国家,现代社会,进入了一个信息时代以后的一种民事法律规范和民意意识,对于民法典的一些基本情况,我简要的给大家介绍一下,分成了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已经附则。同时相应的单行法律废止。那么从整体上来看,《民法典》1260个条文中,
原文保留的现行法律规定约有457个条文,它的占比是36%,
其他的也就是说不是原文保留了,有修订,那么修订又分成两种,一种是非实质性修订,大概有409个条文,那么占比是32.5%
还有一个呢是实质性修订,是246个条文,占比19.5%;
另外一个是148个新增,占比约为11.7%
实质性修订我认为就是一个新的法律,然后再加上148个,这样将近394个条文,占比应该是在31.2%,所以前面的两种看法,我觉的都是一种调侃,它即没有摧毁原来所有的框架,有保留、有继承、有发展;也没有换个新瓶装旧酒,它就是有修订,而且修订的幅度也不小,所以这是民法典的整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