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征收补偿过低,村民生活水平难保障?盛廷律师助力四川成都村民依法维权!
已被浏览167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2-10
关键词
征收补偿
因公共利益需要,成都某县需要征收村民的土地和房屋,但征收方能给的征收补偿却低的可怜。
建设公共设施的初衷是为了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但是被征人基本利益却无法保障,这样的公共设施是否违背初心了呢?带着这样的疑惑,成都市某县村民熊先生找到了盛廷律师事务所。
熊先生是双流县东升街道的村民,他的房屋面积有160多平方米,建于2007年左右,耕地有3亩多。然而,征收方给出的补偿金额仅为14万多,这让他感到十分不满。
熊先生向盛廷律师律师和助理详细讲述了自己的情况。他提到,父亲在9月27日左右签了一份清单明细表,但签的是儿子的名字,签完后就被收走了,没有给他们留下一份。熊先生还提到,周边的商品房均价在18000元左右,距离他们的房屋仅400米左右。这样的补偿会让他们的生活水平降低一大截,不知道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
盛廷律师耐心地听取了熊先生的陈述,并向他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他指出,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发布公告通知,征地批文和补偿方案也要征求大家的意见并进行公告,此外,还需要保证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听完律师分析后,熊先生表示,他们没有看到张贴的公告,但自己曾在网上查到了预公告。他认为,目前他遇到的征收是有问题的,希望律师启动法律程序协助他们依法维权。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接受,将结合自身扎实的办案经验,倾尽全力协助委托人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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