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跨越四十年的土地纠纷历经十年维权,先后经历4次诉讼、3次行政裁决,山东菏泽的郁先生与他的宅基地在“半生纠葛”后,终于法院判决宅基地使用权归郁先生所有。然而,征收补偿的双重标准迫使郁先生再度踏上维权之路——政府拒绝按照宅基地标准进行补偿,坚持按照土地标准进行补偿,其中的差价郁先生难以接受。
“官司打赢了,可我的地还是‘丢’了。”郁先生不明白法院白纸黑字确认编号宅基地使用权归他所有,可他却依然遭遇不公对待。
这场纠纷的“种子”是在1977年埋下的。郁先生以100元购得村集体宅基地,1981年借给友人使用时,特意签订“禁止买卖”协议。然而,友人去世后,土地被其母刘女士冒名办理使用权证,几经非法转卖至非本村人手中。
2021年,最后一位买家郝先生竟与住建局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将郁先生的宅基地“合法”置换。尽管2023年政府部门撤销该协议,但补偿标准争议接踵而至:同一地块,非法占有人曾获“宅基地”高价补偿,真实土地权属人却被降格为“普通土地”补偿?
案件暴露的不仅是补偿不公,更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漏洞:郁先生说,在征收启动8年时间内,自己从未见过征地公告、批文或者补偿方案,这些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相关部门早年审核失职,导致非法交易层层叠加,最终却要由被征收人承担纠错成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郁先生决定委托盛廷律师。
拆房却按农用地赔偿,这种做法忽视了房屋作为不动产的独立价值,仅以土地的农业用途价值来衡量房屋的补偿标准,会导致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介入此案,将会尽快启动法律程序,积极为郁先生收集相关证据、梳理法律关系,并将通过合法途径为其争取合理的补偿标准和公正的待遇,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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