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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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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违建认定成为促征手段?厂房遇到高速建设被征收,没征收部分被认定违建,还要接受调查?
已被浏览74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3-14
关键词 厂房拆迁

经营近30年的厂房因高铁建设被划入征收范围,却在未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收到“接受调查”通知。随着大型基建项目推进,许多被征收人正面临相似的困境:“为何祖辈经营的土地一夜之间成了违建?”“征收程序真的合法吗?”


于先生的厂房始建于1995年,最初是养猪场,2010年扩建为厂房。虽因经营调整已注销营业执照,但这里曾承载着一家人的生计。2015年修建省道时,部分土地被征收;如今高铁项目启动,剩余厂房被划入征收红线和绿线范围。然而,没有正式征收文件、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凭一纸“接受调查”,让这个家庭陷入迷茫。


“我们接受调查,也希望得到平等的对话。”于先生的诉求简单却沉重——“拿到合法合理的补偿,给几十年的付出一个交代。”


在征收过程中,违建认定并非征收方一锤定音,即便是没有土地证或者房产证,如果建筑在集体土地上长期存在,也要考虑历史成因,结合地方政策综合认定,征收方不能仅以无证为由拒绝补偿或者少给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集体土地需进行“两公告一登记”(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公告、权属登记),并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和参与权。若未见到正式文件,被征收人也可以通过申请公开信息调取相关手续,判断其征收的合法性与否。


如果征收方没有合法透明的征收手续,把认定违建当成是促使征收进程加快的手段,被征收人则可以及时通过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争取合理合法的权益,避免因拖延而导致丧失法律救济的良机。


于先生的案例,也是千万被征收人的缩影。那些砖瓦之下,是半生心血,是家族记忆,更是对未来的期待。当“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碰撞时,沉默往往意味着变相“处分”权益,而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才会有出路。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也将会尽快启动法律程序,帮助于先生查找此次征收的违法点,确认厂房性质,通过诉讼或者复议、协商等方式,最大化程度维护于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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