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水利局想收回自来水厂,经营者随后就收到了“责令拆除通知”,不谈补偿就想让村民签订协议?
已被浏览2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4-07
关键词
“我们合法经营5年的水厂,凭什么说收回就收回?”
“房子被拆了,补偿协议没签,第二天却收到一纸通知?”
这是安徽阜阳杨先生一家的真实遭遇,他的水厂和农村房屋同事面临征收中的不公待遇。
明明合法取得的经营权,投入了资金和心血,却因一纸行政命令即将面临“血本无归”;明明是被强拆的受害者,却被倒打一耙“责令拆除”?
杨先生自2019年拍卖得来自来水厂经营权,负责两个行政村的供水,已经运营了整整5年时间,可目前,县水利局想收回经营权,却不愿意补偿后续经营损失。
杨先生说,目前水利局让他们先签订协议,之后在进行评估。这样的补偿方式杨先生自然不敢同意。
对于另一处农村房屋,则是遇到了“先斩后奏”式强拆,房屋先被强拆,强拆过后第二天,征收方送来一份责令拆除通知,试图将违法行为“合法化”。
妥协换不来公平,沉默只会纵容不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先生选择委托盛廷律师介入维权,希望通过律师的介入,能够从法律程序上为他们争取应得的补偿。
“我们只希望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合理的补偿。”杨先生说。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介入此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尽管维权之路注定不会平坦,但杨先生一家对此充满期望,他坚信法律会给予他公正的裁判。目前,盛廷律师正在全力以赴,为杨先生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让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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