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本是改善民生的工程,但若以“拆完不管”的方式对待被征收人,不仅违背法治精神,更会激化社会矛盾。法律始终强调:征收的终点不仅是拆除房屋,而是要妥善安置被征收人。
近日,盛廷律师便接到一起咨询,七八年前遇到城中村改造的方某,如今正面临不履行拆迁补偿的困境。
方某是安徽合肥某村村民,在村里拥有一处房屋,房屋建于2003年。2014年他在原有基础上加建了二层,面积总共620多平。2017年,当地因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拆迁,方某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
方某表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自己仅见过《实施细则》,房屋也未经过评估,尽管方某一直未签订补偿协议,却签过交房验收单。2017年房屋被拆除了,没想到现在镇政府却不按照验收单上面的内容给予补偿安置。方某认为镇政府的做法不合理,房屋都拆了,现在又反悔补偿,这让他难以接受。
在和盛廷律师的沟通中,方某明确提出自己的诉求:按照登报面积给予补偿,并争取家中另外两口人的安置面积补偿。
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有权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提出异议。如果征收方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偿,或者不按约定履行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盛廷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已经接受了方某的委托。接下来盛廷律师将结合方某的诉求和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制定完善的维权方案。并运用法律手段,针对镇政府不按约定补偿的行为展开维权行动。全力以赴维护方某的合法权益。
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关乎民生,征收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人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盛廷律师将始终站在被征收人一方,为大家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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