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埋隐患,十年后方知土地早被“秘密”征收
征地补偿关乎民生,若程序失当、标准不合理,极易引发权益纠纷。近日,一起因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引发的征地补偿纠纷在湖南省某村二组浮出水面。面临补偿困境的李先生等村民特地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村民们介绍,他们持有1998年颁发的土地承包证,合法承包经营着基本农田及荒山、林地。2013年,村里曾提及征地事宜,当时补偿标准仅为4万元/亩,远低于村民们听说的9万多元/亩实际标准,因为补偿差异巨大显失公平,村民们没有签订协议。自此之后,征收的事情便没有人再提,土地仍由村民们继续耕种。直至2024年,因某项目用地需求,村民们才震惊得知:自家土地竟在2015年就已被政府征收,涉及基本农田约91亩,加上荒山、林地等共约150亩,更令人愤慨的是,整个征收过程村民从未见过任何征收公告,也未签署过任何文件。
调查发现,2015年,原二组组长曾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与市国土局签订了协议。村民们不仅征地补偿款分文未得,如今土地即将被使用时,村里竟要求村民按2015年的征地补偿标准签字领补偿!同时,失地农民保险等关联补偿数额也存在巨大差异。这意味着,村民不仅土地权益被非法剥夺近十年,如今能争取的补偿还被锁定在近十年前过时的、显失公平的低标准上,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面对这一严重征地程序违法事件,盛廷律师指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发布公告,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保障村民知情权与参与权;未经村民同意的代签协议不具合法性,补偿标准应遵循现行有效规定。
目前,盛廷律师已接受李先生等村民的委托,将彻查征收项目合法性,核实征收范围与程序,依法撤销非法协议,追偿合理补偿,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您的土地权益是否也被侵害?
如果您或您的乡亲们也遭遇了土地征收补偿不公、补偿标准过低、未见到征收公告、征地程序违法、补偿协议被代签问题,请切勿沉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等行政诉讼领域,拥有长达18年的丰富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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