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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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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村委会强行收回土地,征收却按十年前的标准补偿?这样的征收合法吗?
已被浏览32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7-21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给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法律对于农民来说是陌生的,但是这并不代表农民好糊弄。近日,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就接到了这样一样咨询。

 

重庆的范先生等人在当地拥有合法的承包地和宅基地2024年,因工业园区项目建设需要占用他们的承包地,征收方出价每亩土地补偿1.35万元。由于是村里说收回土地,并且还给村民们买了失地保险,村民们的顾虑便没那么多了,于是草率地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协议签订以后,村里并没有把协议给村民,村民对协议内容也不是很清楚。由于承包地的补偿过低,他们选择了和征收方拖着。


最近,村民了解到,1.35万元的补偿标准是十年前的,十年来的物价和土地价值涨的厉害,十年前的1.35万和现在的1.35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他们终于明白他们觉得补偿低的具体原因。为了护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范先生等人先后两次找到了盛廷律所,经过多轮的普法与沟通指导,范先生等人最终决定委托专业的征拆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盛廷律师在回顾范先生案情的时候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很明确,征收集体土地要参照区片综合地价来进行补偿,考虑到时代会发展,土地用途、土地资源、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和供求关系及人民、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区片综合地价最少要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如果事实真和范先生等人描述的情况一致,征收过程中一定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最后,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前,范先生等人决定委托更为专业有温度的盛廷律师代理自己的案子。盛廷律师也必将全力以赴,依法依规的维护范先生的合法权益。

盛廷律所咨询联系方式.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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