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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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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浙江拆迁:征收880多平米的房屋仅补偿200平?对协议搬迁的补偿不满意可以不搬吗?
已被浏览2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7-22

2024年,杭州某村曹先生家中气氛凝重。面对镇政府一纸协议搬迁”通知,全家陷入两难——签了,意味着880多平方米的房屋被认定为330平方米“合法面积”,仅获200平方米安置指标(需另付6.6万元/人购买),总计补偿240余万元;不签,则面临奖励取消的倒逼。  

 

宅基地证是我的名字,90年代父亲建房,2007年又加盖两层。”曹先生向盛廷律师出示材料时语气沉重。这座三层带阁楼的房屋,承载着全家记忆,也是全家人的生计:一层250平方米经营饭店,年利润30万元,若出租年收益亦达12万元。而全村宅基地证均被收走,村民维权无凭。  


项目拆迁启动,镇政府仅下发签约通知,未出示任何征地批文或补偿方案公告。“周边商品房单价3万,距我们不到1公里。”村民的质疑直指补偿悬殊——若按市场价,240万补偿仅够购买80平方米商品房。更令律师警觉的是,集体土地征收必须公告批文并征求意见,村民却称未见任何文件就让800平方米房屋被“腰斩式”认定合法面积,而安置房指标需额外付费购买。

 

“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合理补偿!”面对委托诉求,盛廷律师毅然决然承担起此项重任。盛廷律师指出,集体土地征收绝非“一纸通知”可替代法定程序!未公告批文、未公开补偿方案、未保障村民知情权与异议权的搬迁行为,涉嫌程序违法。当补偿标准与房屋实际价值、经营损失严重背离时,法律是守护公平的最后一站。


目前,盛廷律师团队已经接受曹先生等人的委托,必将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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