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的陶女士一家村里的老屋被划入了某产业园的征收范围。这本该是关乎一家人未来安居的大事,但摆在她面前的“补偿方案”,却像一道没有答案的单选题。
“货币补偿60多万,或者房票按1:1.2算,大概118万。”拆迁办的人这样告诉他们。听起来似乎房票更划算?但现实很快泼来冷水——拿着这张“118万”的房票,陶女士一家跑遍了周边,却发现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好房源。而60多万的现金补偿,何时能拿到?依据什么标准计算的?没有评估单,没有补偿明细,像隔着一层雾。
更让她和家人心里没底的是,整个补偿过程如同一场静悄悄的行动。没有正式的公告贴在村里醒目的地方,没有召集大家坐下来好好开个会、讲清楚政策。所谓的“流程”,只是“选了几个代表走了个”。当大部分邻居签了字,只剩下寥寥几户还在犹豫时,压力不言而喻。他们最朴素的愿望,不过是货币补偿的金额,至少能和那张“看得见却难摸到”的房票价值相当。
陶女士的困境,撕开了征地补偿中一个普遍存在的裂痕——被征收人的选择权,为何常常形同虚设?房票制度,本是拓宽安置渠道的一种尝试。然而,在现实中,它却可能埋下危机。在陶女士的案件中,房票额度看似诱人(如陶女士的118万),但如果限定区域内没有合适的、可负担的房源,或者房源价格虚高,房票的实际购买力就会大幅缩水。而货币补偿却被不合理的压低,这也变相导致了作为被征收人的陶女士变相只能选择房票安置。
陶女士忧心的是,如果没有没有充足、优质、价格透明的房源保障,没有明确的房票使用规则和期限,房票的承诺就可能成为一张难以兑现的“空头支票”。
在征收中,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房票价值的确定,都必须建立在合法、独立、专业的评估基础上。没有公开透明的评估报告和明细,补偿标准的公正性就无从谈起,选择也就失去了根基。
当补偿方式成了“单选题”,当补偿标准笼罩着迷雾,被征收人合法的财产权益和自主选择权,便被粗暴地架空了。陶女士想要的,并非额外的利益,而是法律赋予的、清晰透明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在真实、对等条件下的自由选择权——是拿一笔合理的钱自己规划未来,还是用一张能真正兑现价值的房票去安家?
为此,陶女士委托盛廷律师介入维权。目前,盛廷律师已经介入该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深挖此次征收中的违法点,动摇整个补偿决定的根基,在夯实法律依据的基础上,代表被征收人与征收方进行专业谈判,尽职尽责为陶女士等人争取实实在在的选择空间。
拆迁,拆的是砖瓦,不该拆掉的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选择尊严。房票可以是一种选项,但绝不能是唯一选项。被征收人寻求的不仅是对房屋价值的捍卫,更是对那份自主决定未来生活方式的、不容剥夺的权利的守护。在补偿的天平上,选择权,理应拥有它应有的分量。法律人的使命,就是让这份重量,清晰可见,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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