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组200亩林地被确权到别组名下,这场由于相关部门登记造成的错误,却要由被征地农民来背锅,这真的合理吗?
在湖北某村,向先生在内的183户村民正深陷一场因“别人的错误”而带来的困境。他们手中,还有1992年由乡政府主持盖章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在协议书中白纸黑字的写明了村集体林场的范围。然而,三十年过去后,因水利枢纽工程征收,他们震惊的发现,相邻村组的“土地使用证”,竟悄无声息的将他们200亩林地划了过去。
相关部门造成的登记错误,代价为何由村民承担?村民手握官方文件,却要面对因登记错误而可能失去土地和补偿?
无论如何,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的后果,也不应当由村民们来承担。农民因信赖政府作出的登记、审批等行为而产生的利益,应当受到保护。换言之,因登记混乱造成的“糊涂账”,其纠错的成本和责任应由相关部门承担,而不应让村民来“背锅”。
向先生等人表示,更让他们深感不公的,是补偿不升反降。他们的承包地补偿约为4万元/亩,而对照湖北省2019年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本应是5.04万元/亩。更关键的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区片综合地价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从2019年到2025年,整整六年过去了。补偿标准本应至少调整一次,补偿金额理应更高。但现实是,村民连六年前的法定标准都没有达到。
面对“登记错误”和“补偿标准停滞”这两大难题,恩施这183户村民的选择是寻求法律的帮助。目前,盛廷律师已经介入该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守护183户村民的合法权益。如果该地区有其他被拆迁人有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可致电盛廷律所010—60646818,律所会安排该地区案件负责人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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