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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合法土地证遭注销,补偿未谈妥还被清退租户?盛廷律师介入维权
已被浏览1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2-29
关键词 集体土地征收

没签任何补偿协议、没领一分钱,合法取得的土地证就被悄悄注销,租户还被撵走,这太不合理了!”这是山东某市胡先生的真实遭遇。胡先生通过招商引资合法拥有的房屋及使用权,在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时遭遇多重权益侵害。


1998年,胡先生响应招商引资号召,出资获得山东某县六亩多土地使用权,用于木材经营。该项目先后取得县计委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2年更获颁集体土地使用证,手续齐全。他随后建成约2000平方米房屋,含办公住宅楼及商铺,长期自主经营或出租。


2013年,该区域启动拆迁,评估价200万元,因就补偿未达共识未签字。2024年7月,当地部门以核查手续为由清退租户,导致房屋空置。


2025年6月,征收方提出加2套安置房的补偿方案,仍未达成协议,胡先生这才得知土地证已被注销。查询后确认,县自规局和县政府分别于2025年5月出具文件,认定土地证事实错误并注销。


律师经过详细了解后分析认为,注销土地使用权证需履行法定程序并告知权利人,征收需发布公告、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胡先生既未签协议,又未领补偿,土地证却被注销,租户遭清退,相关行为均涉嫌违法。


为争取合理补偿、维护合法权益,胡先生决定委托盛廷律师依法维权。律师将通过法律途径质疑注销行为合法性,梳理案件脉络,助力其拿回公平补偿。

 

(注:本文根据真实接案笔录整理,已获得当事人同意,为保护隐私隐去部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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