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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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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集体土地征收案件研讨会公告
已被浏览1537次 更新时间:2018-04-04
关键词 案件研讨会

2018年2月28日下午两点,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开年第一场研讨会——濮阳南乐县31户违法占地维权案研讨会,在第一会议室顺利召开。


本次研讨会由毕文强律师主持,栾金光律师、李丹阳律师、苗露宁律师、马中美律师、安飞律师、张洁律师、王英霞、魏亚楠、李柏慧、徐磊、王龙、田夏华、马娜、霍晶、房蓉、石红霞、杨景旭、付顺托等参加研讨会。



首先,由栾金光律师、霍晶就所构建案情、法律关系分析、法律定性、承办策略等问题逐一介绍,在案情及法律关系提问的基础上,众律师就政府信息公开、租赁合同、占地项目性质及查处与诉讼等多个维度展开深入探究与充分讨论,在充分重视案件研讨的基础上,为委托人问题的解决,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方案。


委托人王某等31户,系河南省南乐县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承包地,且全部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因“南乐县城区及大外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平邑段)”,委托人的承包地为某乡政府所占。


起初,以乡政府为甲方,村民为乙方,乡政府试图以租赁土地形式,与委托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以每年每亩1500元的价格租赁土地,合同期限暂定20年。


绝大部分委托人认为,每年每亩1500元的租金太低,完全不足以保障自己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遂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不愿意交出土地。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2017年10月27日开始,乡政府开始直接在委托人耕地上施工开挖。11月初开始,在被占耕地周围设置围挡,强占土地。


经联系,委托人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予以维权,由栾金光律师、马中美律师具体承办本案。


据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本占地项目不存在任何土地征收的批复及报批材料、一书四方案及征收土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初步断定,本次占地不涉及行政征收。


且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称,南乐县城区及大外环绿化景观项目(平邑段)对于缓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有重大异议,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且该项目属于绿化项目,不属于建设用地,未改变土地性质,不需要征收土地。


就该项目是否属于建设项目,需不需要改变土地性质,需不需要征地,及进一步如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众律师展开了激烈讨论和充分交流。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充分重视每一个案件,春节之后第一研讨会之后,我们还会召开更多的研讨会,集团队之力,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解决方案。 



盛廷开放日公告:

盛廷研讨会开放日现已全面展开,全国各地被拆迁人或对案件感兴趣的朋友皆可报名参加。参与者可在真实案例中深入律师办案细节,学习拆迁知识,目睹律师风采!


盛廷研讨会,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参与!(有意者请私信报名,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和姓名,我们会尽快与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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