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棚户区改造拒不签字案件介入公告
已被浏览1969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9-11-13
关键词
介入公告
2019年11月9日,盛廷拆迁律师团队接受江西省萍乡市王女士房屋拆迁维权案。
王女士是江西省萍乡市某村村民,拥有建在村集体土地上的两层房屋。房屋一层是制冰厂,有制冰设备;二层经营使用(洗车喷漆店、雕刻打印等,有营业执照)。
近日,当地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王女士,因棚户区改造要征收王女士的房屋,除了一份评估报告(无盖章、无评估公司名字)外,没有任何政府的官方文件公示,所以拒绝签字。
王女士表示,自己认可评估报告中的房屋面积,但不认可评估报告中的评估金额,希望按照实际面积给予回迁商铺安置,或者按照合理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为此,王女士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盛廷拆迁律师团已承办此案件,我们将会以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当事人合法维权,争取合理的补偿!
如该地区有其他被拆迁人有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可致电盛廷律师事务所010—86395993,律所会安排该地区案件负责人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遇到拆迁,不必慌张,各地拆迁政策不同,加之拆迁案件本身复杂,切勿简单套用,建议寻求专业法律的救助,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胡拓颖/审稿人:彭丽颖/编辑: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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