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某商业门面房拆迁未全面履行补偿职责案介入公告
已被浏览132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0-09-27
2020年8月25日
介入公告
2020年8月25日,盛廷拆迁律师团队接受吉林省松原市于先生房屋拆迁维权案。
于先生的房屋位于吉林省松原市某县某街道两侧,属于商业门面房,用于自用或出租,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于2015年到期后没有续期。
2019年,当地实施某工程建设项目,于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并进行了登记测量。
据于先生讲述,后来只征收了部分房屋,剩余包括于先生房屋在内的一部分房屋没有被征收,而工程项目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因此对未被征收居民的房屋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有的房屋离马路太近无法出行、有的因施工造成塌陷、有的拆除部分房屋导致主体结构受损无法正常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的房屋都无法居住使用。
于先生认为,因道路施工导致居民房屋无法使用,拆迁方应当履行拆迁补偿职责,依法征收房屋并给予合理合法的补偿。
为此,于先生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盛廷律师以合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目前,盛廷拆迁律师团已承办此案件,我们将会以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当事人合法维权,争取合理的补偿!
如该地区有其他被拆迁人有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可致电盛廷律所010—86395993,律所会安排该地区案件负责人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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