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 · 在研讨
2020年12月2日下午三点半,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召开了秦皇岛山海关区豪盛海产品养殖开发公司案件的研讨会。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毕文强主任、马娜律师、赵传学律师、刘笑律师、李丹阳律师以及项目团队的其他律师及助理共同参加。委托人亦从外地赶来律所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首先,主持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情况
2019年10月29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以秦皇岛豪盛海产品养殖开发基地有限公司山海关分公司(以下简称豪盛)违反法律规定设置入海排污口为由,作出了秦环罚字[2018]30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豪盛关闭入海排污口,罚款伍万元。
豪盛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豪盛从事的海水养殖业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需要取得排污许可的行业,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证据严重不足,没有事实依据,豪盛排放的养殖尾水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养殖水标准,并非污水。故诉至天津海事法院,请求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审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作出涉诉行政处罚事实认定不清,判决撤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秦环罚字[2018]30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该案将于12月4日在天津高院开庭审理。
律师分析
基本案情介绍完毕,毕文强律师、赵传学律师、刘笑律师等各位律师通过与委托人面对面沟通,对本案有关事实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询问,对案件整体情况以及目前养殖场的状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在这个基础上,各律师群策群力,对本案所涉法律问题发表了专业的分析。
毕律师对大家发表的法律见解进行了概括汇总,将本案整体归纳为四个维度三个法律问题,并对每一法律问题进行了鞭辟入里地分析,提出了极具操作性的法律建议。除此之外,毕律师亦对本案将来的走向提出了高屋建瓴的思考,为本案最终落地解决指出了一条明晰的道路。
研讨会最后,委托人表达了对各位律师的感谢之情,以及希望在其维权之路上能够与律所同行的意愿。
至此,此次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