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土地征收案:与村委会有承包纠纷,能否拿到征地补偿款?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1500次 更新时间:2021-09-13
关键词
集体土地征收
因土地承包合同有纠纷,土地被征收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迟迟不能拿到,能够维权成功吗?
2021年7月16日,盛廷拆迁律师团队接受辽宁省朝阳市刘先生案。
刘先生说:“我是辽宁朝阳某村村民,与村委会签了承包合同。2015年村委会起诉要求我返还土地,法院支持了,但是一直没有强制执行。判决后几个月,土地被征收了,因为一直有纠纷,补偿款被政府提存。”
“2016年至今,我多次诉讼,法院都认为是非法占用土地,说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与我无关。我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此,刘先生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委托盛廷律师代理相应法律事务,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盛廷律师以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助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目前,盛廷拆迁律师团已承办该案,如果该地区有其他被拆迁人有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可致电盛廷律所010—86486497,律所会安排该地区案件负责人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注:介入公告依据当事人口述内容整理,案件事实律师正在调查核实中,相关内容应以律师最终调查和法院认定事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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