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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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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厂房拆迁:利用骚扰、胁迫手段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1234次 更新时间:2021-12-17
关键词 厂房拆迁

江苏盐城的刘先生经营着一家私营企业,持有国有土地出让协议等在内的全部证件,是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


2016年,盐城市将刘先生的厂房纳入清障范围,开始对刘先生的厂区进行拆迁评估和拆迁谈判。拆迁不止涉及到土地问题,还会影响刘先生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拆迁方给刘先生的拆迁补贴不能满足刘先生的期望,因此,双方没有达成有效共识。


2021年8月下旬的一天,当地拆迁指挥部的李先生和当地村委会书记胡先生等人到刘先生的厂区进行破坏,损毁了刘先生厂中的所有监控并非法控制了刘先生企业的员工。刘先生多次报警试图驱赶非法入侵者,但都没有效果。

几天后,拆迁人员王某等开始使用高音喇叭、敲锣打鼓等手段对刘先生进行骚扰,导致刘先生出现精神恍惚、意识模糊等问题,并逼迫其签订协议。


2021年10月,精神状况有所好转的刘先生难以接受这一事实,并且拒绝接受对方给予的补偿款。刘先生认为,拆迁方逼迫签字的方式是违法的,得到的合同是无效。为了维护自己权益,刘先生经过多方了打探,最终联系到专业处理拆迁征收案件的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盛廷律师在接案之后,与刘先生经过多次沟通,详细了解了刘先生工厂征收情况,并对此经过几轮专题研究分析后决定为刘先生代理此案。


盛廷小贴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公告中的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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