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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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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太低村民无法接受,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1158次 更新时间:2021-12-17
关键词 城中村改造

安徽芜湖的一个城中村在2021年要拆迁了,村民们了解到这是一个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能建商品房以及其他商业建设项目。村民魏先生在拆迁过程中产生了补偿纠纷,2021年10月,盛廷律师接到了魏先生的法律咨询电话,随后前往魏先生家调查情况。


据魏先生讲述,魏先生在这个城中村有两处房屋,一处房屋是1988年修建的;一处房屋是1998年购买的土地,2005年、2007年分别建起了二层和三层,但是第三层在2007年被强制拆除一部分。这些房子魏先生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魏先生告诉盛廷律师,他们目前就收到拆迁办给的一个补偿方案,方案上还没有盖章。魏先生不能接受补偿方案给出的补偿数额,认为无法保障自己一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作为一个城中村,周边的商品房和商铺市场房价已经远远超出现有补偿的标准。如果按照现有方案补偿,魏先生在同一地段根本买不起房子。


盛廷律师告诉魏先生,按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是要经过相关政府审批,下达征地批文,同时还要发布征收土地的公告通知,以及对于补偿方案也要进行公示,作为被征收人的村民如果对补偿有异议,是可以提出意见的。听了律师的分析,魏先生意识到自己可以依法维护权益,于是委托盛廷律师介入该案,通过提起相关法律程序争取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


盛廷小贴士:


“民与官的纠纷”如何法律救济?

对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老百姓不服、有异议,产生了“民与官的纠纷”,在法律上有两种处理方式:①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前者通过政府系统,后者通过法院系统,各有优势,属于不同体系的两种纠纷解决机制,对案件的受理也有区分。

一般的案件,老百姓可以自由选择:要么复议;要么诉讼;先复议了但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诉讼。

有一部分案件,法律专门规定必须先经过复议,复议之后才能诉讼,称为复议前置案件,比如不动产权属纠纷。


联系信.JPG



注:介入公告依据当事人口述内容整理,案件事实律师正在调查核实中,相关内容应以律师最终调查和法院认定事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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