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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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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村民祖宅被强占卖给同村村民,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969次 更新时间: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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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家住安徽阜阳的一个农村,一家八口人挤在一间不到50平米的屋子里。方先生已经结婚,有两个小孩,父母和两个哥哥也一同生活在这幢80年代建成的房子里。


方先生家中原有一处一亩多的祖宅,有1952年方先生的爷爷从县档案处调取的复印件。四十多年前,方先生家里的祖宅因年久失修坍塌。方先生考虑到暂时还不需要用房,就在原宅基地上种起了庄稼。2000年后,方先生的父母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好了九间房的地基,准备在上面建设房屋。


2018年,村里强行占了方先生的宅基地,并拆除了原有的地基,在上面建设起三幢三层楼房,分别卖给了同村的九户人家。方先生一家八口原本可以在一个更宽敞的房子里居住,可是,因为宅基地被占,只能挤在又老又旧的房子里。想到如此,方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通过了解,方先生得知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在农村土地财产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于是与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取得了联系。盛廷律师接案后,马上前往阜阳与方先生进行接洽沟通,了解方先生的具体情况。


在阜阳,盛廷律师考察了方先生涉案土地的证件以及土地使用现状,根据现有证据为方先生提出一套合理的维权方案,并于方先生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帮助方先生维权。

联系信.JPG

盛廷小贴士


《民法典》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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