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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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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吃俭用建好新房,镇长口头通知“违建”,三日内新房被强拆,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868次 更新时间: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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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生兄弟俩是广西贵港桂平市某村村民。兄弟虽各已结婚成家,但因家境贫困未能分家。加上父母小孩十几口人,只能和大伯一家一同居住在80年代末大伯建的老房子里,没有其他房屋及宅基地。


2016 年,曹先生和兄弟两人在村里旱地上打了地基,准备建设新房。在这之前,村里建房是不需要书面申请或者办理手续的。因经济困难,地基打好后资金不够建房,曹先生兄弟只能外出打工,家里孩子也慢慢到了上学年纪。一家老小省吃俭用、东拼西凑,终在 2020年七、八月份建好一层两间房屋,每间约一百平米,前后共花费 20余万元。 陆陆续续建房期间,2019年,村委会说以后建设新房需要规划审批。所以,曹先生兄弟两人在2020 年 11 月,按规定向村里提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村小组及村委会均签字、盖章表示同意。

曹先生一家人自此住上新房,日子在平稳幸福中过去了一年多。


 2021 年 10 月22日,当地新任镇长突然打电话通知曹先生,称他们建的房屋属于违建,三日内将强制拆除。镇政府在此前没做任何调查,也没下发任何书面文件通知,仅仅一个电话通知,这让曹先生一家人陷入震惊茫然中。没有做好任何应对准备,10 月 24 日,两间新房就在副镇长的带队下,被一群人强行拆除损毁。


在跟盛廷律师讲上述遭遇时,曹先生一家难掩心中悲痛。房子寄托了他们对生活的美好期望,多年来努力奋斗,省吃俭用就是为了住上自己的房子,而今被毁于一旦,让他们一家老小深受打击。他们希望委托盛廷律师团队走法律程序维护他们的权益。


盛廷律师认为,曹先生和兄弟的新房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并经过补办手续取得村委会同意建设,不应当未经调查认定,就轻易口头定为违建


即使是违法建筑,其认定和拆除也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当事人在此过程中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也可以依法对相关违法建筑的书面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镇政府如此草率,随意拆除曹先生兄弟房屋的行为,其程序上严重违法,侵犯了曹先生兄弟的合法权益。


盛廷律师团队接受曹先生兄弟的委托,将研究决策,勤勉尽责,为曹先生兄弟制定合适的法律维权方案,以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意见,尽最大努力维护曹先生兄弟合法权益。如同地区有遇到类似问题的被拆迁人,可拨打010-8648 6497与盛廷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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