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置换按照1:0.35比例,为避免“拆着拆着就没了”,委托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785次 更新时间:2022-07-27
关键词
宅基地
江先生等人是沈阳市铁西区某村的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并有土地使用权证。
2021年2月,区政府对外发布了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因为沈阳地铁3号线的用地需要,要对江先生等人的房屋进行征收。
没过多久,村里就定公布征收安置方案,选择房屋置换的按照1:0.35的比例进行补偿。3月,区政府发布了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办事处也随之对外发布了普查测绘公告,要对江先生等人的房屋进行测量。
村民大多认为房屋置换比例过低,就怕“拆着拆着就没了”。可还没等协商,4月,区政府又给村民陆续发了补偿安置最终意见书,该意见书称:对意见书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申请复议或者6个月内可以诉讼。
眼看起诉期限一天天过去,江先生等人没有坐等。几经对比,他们找到盛廷律师,通过线上咨询方式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盛廷律师在大致了解江先生等人情况后,从征收项目、征收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入手,告诉当事人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和法定程序,又进一步对补偿标准进行了分析,该补偿标准不能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这已经是违反法定原则了,面对目前不合理补偿,并对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破局”进行了分析。
江先生等人在听完盛廷律师的耐心讲解和专业法律分析之后,坚定了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的信心,他们希望盛廷律师可以助力他们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
盛廷律师接受江先生等人委托代理此案,在案件代理期间,将根据实际案情为他们制定合适补偿方案,为其提供申请信息公开或调查取证、起草法律文书、代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裁决、代为出庭诉讼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