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修到居民区,不在2007年航拍图里的房屋算“无效建筑”?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585次 更新时间:2022-07-27
关键词
强制拆除
因道路拓宽,江苏常州许先生等人的房屋将被拆除,虽未看到正式征收公告,但去年就有了立项及规划文件。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征收,许先生等人联系上盛廷律师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图源网络侵删)
许先生等人告诉盛廷律师,他们的房屋最早是在1992年建设的,当时都办理了土地证和房产证。2000-2013年间,在经过村委会同意,并缴纳相关款项后,居民陆续扩建了房屋。而现在道路拓宽,这些房屋都将被拆除。
许先生等人不明白:明明村民住宅区后面有一片无人区域,道路为何偏偏要规划到居民区里?
许先生等人听闻,此次征收要参考之前省道修路标准进行补偿,即:有证房屋或者在2007年被航拍到的房屋,每平补偿最多一千三百元。装修则另外评估,约每平补偿两三百,最多不超过五百。
居民如果想选择产权置换的话,每个人可获得安置房40平方米, 以三千多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购买,超出40平方米的部分,每平方米需要补加约一千五百元。
低价拆除自家的房子,高价去买安置房?更让村民无法接受的是,如果房屋不在2007年的航拍图上,就属于“无效建筑”,拆除时将不予补偿。
许先生等人说,周边商品房价格已上涨到一万五左右,如果自家的房子被拆除时按照参考标准来补偿,甚至不予补偿,他们原有的生活水平会大幅下降,合法权益也受到侵害。
未雨绸缪,他们希望盛廷律师接受委托,为他们调查此次征收合法性,在拆迁补偿的协商阶段能及时出谋划策保驾护航,避免房子被违法强制拆除,争取合理补偿。
目前,盛廷律师已承办此案,将根据实际案情制定合适承办方案,通过法律程序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