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是金华市蒲江县某村村民。1998年,县政府鼓励支持农民种植果树及养殖,郭先生响应号召,在本地村民生产小组承包了为期30年的土地,合同约定每年秋天或者春天给200斤水稻用于支付租金。
郭先生在承包地上种植了葡萄、蜜梨、桃形梨等果树,并经政府批准,建了两层砖混结构房屋,用于冷库储存、养猪和一家人实际居住。
勤苦耐劳的郭先生一家人就这样在这块土地上努力耕耘,他们只有一个简单朴实的愿望,那就是过上安稳的生活。
然而,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2021年9月,因所谓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补工程”,郭先生的承包地被补划为基本农田,街道办和村里人员说基本农田不能种树,强制拆除了郭先生家的果树,并将补偿款分两次打入其账户里。工作人员还说:还有五六万补偿款未打,但得等郭先生种植粮食两年后才能给他。
街道办和村里的强制拆除行为让郭先生损失惨重,雪上加霜的是,由于这块土地并不具备种植粮食的条件,承包期限只剩几年,复垦又要投入不少,那未给的补偿还能否拿到?
郭先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自己的情况,收到回复却称补偿款已支付完毕,并无欠款。这让郭先生感到十分疑惑。
变故总是接二连三,果树被强制清除之事还未解决,唯一居住的房子似乎也保不住了。街道办称郭先生的房子系违章建筑,也得强制拆除,后又称要进行评估,但评估价格不会太高。郭先生十分忧虑:种不了果树,已经失去了经济来源,遮风挡雨的唯一住房如果也被拆了,那一家子该何去何归呢?街道办有权利认定自己的房子是违章建筑并强行拆除吗?
郭先生向盛廷律师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律师经过当事人的描述,对当事人的处境和案情进行了分析,并对此次强制拆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点和可以争取的内容对当事人进行告知:所谓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指的是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与选址或用地报批等阶段,如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需进行永久基本农田补充划定。被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在进行地上附着物拆除清理时也应当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在多番考虑和对比后,郭先生决定委托盛廷律师团队。盛廷律师接受郭先生的委托,将根据其实际情况,以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为郭先生提供合适承办方案,认真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