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盛廷公告
NOTICE
盛廷公告
NOTICE
购入商业用房合法经营二十多年,要征收补偿却不合理?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48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2-09-05
关键词 国有土地

南濒长江、北邻盐城、东临南通、西接扬州,这是承南启北的水陆要津,自古有“水陆要津,咽喉据郡”之称。据说,这里曾被称赞为“这城不大,但各种尘世的幸福极多。”


在这座拥有千年历史文化的小城,高女士一家最近却因为商业用房面临征收而陷入“不幸”的泥淖。

高女士的商业用房是1999年购入的,在购买房屋时,她支付了三层的价格,但房屋也只有两层有证件,另外一层一直处于无证状态……


摄图网_500742810_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和建设(企业商用).jpg


此后的二十多年间,高女士的房屋一直用于经营,为了依法合规,她还办理了营业执照。


在得知房屋被拆迁的消息后,高女士多次与征收方进行沟通。但由于不满意征收方提出的补偿,她一直在信访维权。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一般需要市、县一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依法公告。


如果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对房屋补偿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报请此前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通俗来说就是:如果收到了《征收决定》意味着当事人的房屋面临征收,收到了《征收补偿决定》则意味着强拆的警钟已经敲响。

 

眼看着周边的已经是一片废墟,高女士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那种步步逼近的压迫感。为了争取合理的补偿,她及时与盛廷律师取得联系,幸运的是,高女士的房子还没有被司法强拆。


高女士对律师讲述了她的遭遇以及诉求。律师根据高女士的描述对其案情进行了法律分析。目前,盛廷律师拆迁律师团队已经承接此案,将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高女士的权益不受侵害。

联系方式配图.jpg


评论购入商业用房合法经营二十多年,要征收补偿却不合理?盛廷律师介入
最新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