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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架桥项目拆迁:村民有证,但征收方坚持认为房子是违建?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78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2-09-07

王女士是哈尔滨道里区某屯村民,因哈尔滨路高架桥项目要拆迁,可没等来补偿安置,房子却被认定成违建,为此她们找到盛廷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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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告诉律师:“我们家除了两个用来放东西的棚子之外,其他房屋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可明明有证件他们却不认,说我们房子属于违建,7月份开始,我们陆续收到了关于房屋违建的认定手续,包括限期拆除公告、催告通知书和强制拆除决定书,这下我们该怎么办啊?”

 

王女士遇到的事,在律师看来是征收方常用的拆迁套路和惯用伎俩,即“以拆违代拆迁”,主要表现为:在补偿未协商一致时,为了加快征收进程,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以法律规定违建不予补偿或少给补偿为由,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进而实施强拆。盛廷律师提醒王女士,违建认定和拆除都有严格程序,被征收人要在一定期限内提起法律程序救济,以免房屋真被当作违建拆除,保住房屋才是掌握主动权的前提。

 

通过盛廷律师耐心讲解和专业法律分析后,王女士了解了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和补偿标准,她希望盛廷律师介入,帮助她争取合理补偿。

 

盛廷律师接受王女士委托代理此案,在案件代理期间,将根据实际案情为其制定合适承办方案,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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