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村民的土地被强推,补偿款打到村委会后却未分配?盛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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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26
何先生是陕西省铜川市某村的村民,因为土地征收补偿存在纠纷,联系到了盛廷律师。
何先生说:“净水厂征地涉及自己的两块地(周围有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界碑),一块一亩多,另一块两亩半。2019年年底和2020年7月份地上附着物被强推,进行净水厂项目建设,目前项目施工已经接近尾声,补偿款16万多直接打到村委会的账户上,迟迟没有分配。”
就关于土地的权属,何先生和弟媳之间也存在争议,为此,他们曾经找过街道办司法所调解,至今也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有理,不过眼下面临着更紧迫的问题,那就是征收补偿款的发放。如果村委会始终不分配补偿款,他们再怎么争论都没有意义。
调整策略、统一战线的何先生等人,2020年终于下定决心对村委会提起诉讼,但这份以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为被告要求分配补偿款的诉状提交上去,很快就被驳回。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般来说,社保补偿、青苗补助、地上附着物等补偿利益,村委会无权干预,但对于土地补偿费一般是征收方发放给村委会,由村委会保管,可能也会出现村委会以基于村里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暂时保管不予分配的情况。但即使这样,土地补偿款仍然是属于村民的。
目前,何先生已经委托盛廷律师,盛廷律师承接案件后,必将勤勉尽责,维护何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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