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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租赁的土地未到期就被“骗走”强行占用,还没有补偿?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75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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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李先生的父亲和其他5位村民与村委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期为三十年,在协议中,李先生的父亲租赁了近4亩土地,用于种树。

 

摄图网_500586267_森林树木日出(企业商用).jpg


那一年,是林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林业局也曾发文称,2006年是推进林业步入又快又好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一年。

 

“跟着政策走”,也许是带着这种简单朴素的想法,李先生父亲在这片租赁的土地上种植多年树木。

 

一切都在去年戛然而止,2021年乡镇部门通知李先生要建万亩荷塘,不仅要求李先生他们自己将树砍掉,并且连补偿都不给他们。李先生本人说:“我后来发现并不是建设万亩荷塘,而是在采沙、采矿”。李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之后,曾经向国土部门举报过,但是对方却以“不归国土部门管理为由,对李先生的举报不再理睬。”

 

仍在土地租赁期内,土地却被挪作他用。李先生和父亲尝试过多种方式想要讨个说法,向国土部门举报这条路走不通,他就去派出所、打12345市民热线,但是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现在他的受理还有那份当初他父亲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察。因此,针对李先生的这种情况,盛廷律师在了解初步案情之后,确定了工作的第一步,即:申请土地查处。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如果其他地区的当事人在征收拆迁中存在着上述问题,也可以私信或者拨打电话010-60646818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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