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认定违建拆除,被征收人当真束手无策?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700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2-10-09
房屋是不是违建,谁说了算?
最近,因为多年前建设的房屋被区国土局认定违建并强拆,李先生找到了盛廷律师说出了心中的疑惑。
细究之下,房屋被认定违建的真实原因,竟是李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内。
实践中,征收方往往先以违建为由拆除被征收人房屋,从而掩盖征收的真实意图,以此来逃避补偿的行为,这已经成为了拆迁中常见的套路。这种套路一般被称为“以拆违代拆迁”。
李先生的房屋之所以被认定“违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房屋没有办理建设手续和房产证。李先生最初取得这块土地的时候是在2000年,后来他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并建设了房屋,但是房屋没有相关的手续。
因为房屋问题,李先生没少收到各种公文,也没少和政府部门打官司。区国土局下发了第一份行政处罚文件起,李先生就及时提起了复议和诉讼,但是因为超过了诉期,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后来李先生的房屋被拆除了,因为被认定为“违建”,他无法得到补偿。
房子被拆了,补偿却拿不到,居住多年的房屋就这样被一锤子认定为违建,被征收人当真束手无策了吗?
征收拆迁中,因为双方的立场不同,很多征收方为了加快拆迁的进度,会做出一些“以拆违代拆迁”的举动,从而导致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但是此时,如果以法律做保障,被征收人就可以努力争取自己应得的合法补偿利益。
如果其他当事人也遇到类似情况或其他土地、拆迁等问题,可以拨打律所电话:010-60646818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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