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偷偷签字,土地被以每年每亩1800元流转,却是用来建公园?盛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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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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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离婚时未分割承包地,前夫签字把土地流转出去建公园,自己还能获得补偿安置吗?杨女士最近因为自家承包地被占的事感到十分苦恼。
杨女士告诉盛廷律师,她是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某村的村民,家有两亩承包责任田,也有承包经营权证书。2018年,她跟前夫离婚,但没有分割财产和土地。
2022年7月,前夫未经杨女士同意,私自与他人签了土地流转协议,协议约定每年每亩收取一千八百元的流转费用。对于前夫是否领取了补偿和流转费用,杨女士不清楚,至少她没有拿一分笔钱。
8月1日,地上的36棵杏树被推,杨女士报警,警方回复说“这块地要建街角公园”。
杨女士不解:建公园占自家的地,虽然每年有费用,那会不会给着给着就不给了?到期后,还能把公园拆了,把土地还给自己吗?眼看第三轮承包就要来了,地被占了,到时候还能给自家承包吗?这些问题让她忧心忡忡,为此杨女士联系上盛廷律师,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盛廷律师在了解杨女士遇到的情况后,询问其是否见过相关征地公告、补偿方案等文件,杨女士都表示未曾见过。结合法律规定和丰富经验,律师分析认为:杨女士遇到的是典型的“以租代征”,建公园属于非农建设,通过租赁流转方式使用集体土地,目的是规避法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相关审批手续。而村集体或村民往往在租赁到期甚至没几年后就会发现,土地使用权和性质已更改,无法恢复耕种。
杨女士通过律师分析事实和明晰法律关系,在了解合法征收程序和被征收人能得到的合理补偿有哪方面后,清楚地意识到这种流转占地是不合法的,希望盛廷律师介入,为她提供专业法律维权方案,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盛廷律师接受刘先生的委托,将调查此次征收合法性,代为出庭此次征收中可能涉及的多种法律程序,并参与重要协商谈判,以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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