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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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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部有纠纷,巨额补偿款滞留村委会长达8年,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604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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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庭内部分配的问题,村委会将杨先生等人的160万巨额补偿款滞留在集体账户上8年,杨先生很想将这笔补偿款尽快要回,但是现实却并没有他想象的这般容易……


2013年,杨先生家的土地面临征收,虽然土地承包证上的面积只有不到5亩,但是实际上,他家耕种的土地有2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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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说,一直没有分配补偿款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家庭内部矛盾,土地证上写的是7口人,但这7口人究竟是哪7口人,上面却没有写明。


面对巨额的补偿款,杨先生的亲戚也想分一杯羹。杨先生过世的父亲是户主,补偿款到底该如何分配?哪一方都不肯放弃,村委会便一直以此为由,将补偿款截留在了村里,没有迟迟不肯发放。


《民法典》第243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由此可见,村委会截留杨先生等人的补偿款,显然没有法律依据。


杨先生等人也开始逐渐觉得与其僵持着对谁都没有好处,不如诉诸法律,他觉得村委会截留补偿款不肯发放以及亲戚的蛮横要求都是没有道理的,这些不合理的请求都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所以他希望律师能够争取他的合法权益。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杨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该地区与相关问题的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私信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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