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盛廷公告
NOTICE
盛廷公告
NOTICE
老宅证件写叔叔名字,村民翻建后遇拆迁,侄子却签字领走补偿?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812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2-10-31
关键词 宅基地

陈先生是河北邢台某村村民,因房屋遇到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却被侄子签字领走,引发矛盾纠纷,为此向盛廷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摄图网_500742875_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和建设(企业商用).jpg


陈先生告诉盛廷律师:“我的宅基地是我爷爷奶奶以前申请的,老房子也是爷爷奶奶建的,他们将宅基地登记在我叔叔名下,宅基地证则由奶奶拿着。”

 

“1962年,我叔叔将户籍从我们村迁至邢台市区,到市区居住,此后奶奶一直是由我父亲赡养。在奶奶去世前,经叔叔同意,奶奶将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证给了我父亲,后来父亲又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证给了我。至此我一直使用并占有该处宅基地,我名下也没有其他宅基地。”

 

“2019年6月,因该房屋陈旧、漏雨,已成危房,我向村、镇申请在该宅基地上拆除旧房重建新房。此时,宅基地登记人也就是我叔叔已经去世,由于他已经不是本村村民了,经村、镇两级审批同意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归我,并批准盖新房两层。”

 

“2021年7月,我村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拆迁,我叔叔的儿子,也就是我侄子认为这处宅基地登记人是他父亲,便与开发商协商,将我所盖的一层房屋和宅基地的补偿款、搬迁费、安置费都领走了。我们向他索要时,他拒不返还。”

 

陈先生认为,宅基地上原房屋已灭失,新房屋是由他出资二十万建造的,房屋所有人应该是他本人。此外,宅基地也是经过村委会同意归他使用他才建的新房,并且拆迁评估时评估单上写的也是他的名字。

 

从道理上来说,侄子没有权利拿拆迁补偿利益。可是,当陈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将侄子起诉到法院,要求侄子返还补偿利益时,一审却被驳回,上诉至中院也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此,陈先生找到盛廷律师,希望专业律师介入,帮他拿回属于自己的拆迁利益。


盛廷律师接受陈先生委托,将根据其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为其制定合适承办方案,尽职尽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配图.jpg


评论老宅证件写叔叔名字,村民翻建后遇拆迁,侄子却签字领走补偿?盛廷律师介入
最新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