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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拆迁补偿遇纠纷,女儿私自另签补偿协议,母亲无奈将女儿告上法庭
已被浏览677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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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诉状,孙阿姨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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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孙阿姨被征收的房屋说起。孙阿姨的房屋分为两间,三个人的户口登记在该房屋上,除了孙阿姨还有孙阿姨的闺女和外孙女。

 

2007年四五月份,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还有某动迁有限公司做出了一份拆迁告知书。拆迁开始时,为了方便和征收方谈补偿,孙阿姨和儿子吴先生清退了租户,自己住了进来。

 

6月,吴先生在持有孙阿姨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与动迁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当时约定的是2间房屋共给3套安置房及货币补偿若干。但没几天,吴先生的姐姐(孙阿姨的闺女)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和动迁公司签订了第二份安置补偿协议。

 

之后的某天中午,吴先生接到邻居电话提醒称其屋内被盗。吴先生回去之后就发现房屋门锁被撬,家中值钱的和田玉和家具等物品被盗,报警之后,派出所称:拆迁区域内治安已经交由某动迁公司,后续会协调处理,但是一直未果。

 

孙阿姨不服气的是,征收方还没有按照协议的约定给予安置房和货币补偿,凭什么拆房!带着这样的想法,吴先生找到了找到指挥部后才得知,原来是孙阿姨的女儿和外孙女背着他们又偷偷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

 

拿到协议之后,孙阿姨一纸诉状就将自己的女儿告上法庭,法院确认她们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但随后,孙阿姨的女儿和外孙女就以同住人的名义,请求支付她们拆迁补偿利益,一审法院判决了补偿金额之后,孙阿姨的女儿和孙女觉得还不够,进一步提起了拆迁补偿利益分割之诉。

 

多年过去了,孙阿姨和吴先生尝试过各种途径,但最后他们选择了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孙阿姨希望通过律师介入,能够落实她安置房的问题,并要求赔偿因拆迁问题导致被盗的家具和玉石。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将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该地区其他当事人也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留言或直接拨打律所电话010-60646818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配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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