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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没有准建证的房屋拆迁就只能补偿成本价,江苏苏州村民维权
已被浏览310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2-01
关键词 宅基地

征收拆迁中,各种各样的“套路”可谓层出不穷,让很多被征收人叫苦不迭。


尤其是在农村征收过程中,很多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或没有办理相应的房产证和准建证。征收方便以此为由,少给征收人补偿甚至不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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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盛廷律所的委托人方先生就因为补偿谈不拢,几番拉扯下来,只能无奈找到律师维权。据方先生说,自己的房屋是因为建设桥梁需要拆迁,本来房屋面积有380平米,如果按照周边商品房的价格进行每平米的补偿,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数字。但天不遂人愿,征收方抓住了方先生房屋的“漏洞”想要少给他补偿。

 

方先生的房屋并不是同一时间段建设的,最开始的房屋只有100平米,建于上世纪80年代,剩下的270多平米是2004年扩建的,方先生曾经多次找村里办理准建证,但村里就是不给。

 

这200多平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就变成方先生和征收方争议的焦点。征收方对于其中的100平米,只想给补偿个建房成本价格。但这样一来,很难保障方先生原有的生活水平。

 

没谈拢补偿,方先生当然不想签字,更何况,征收方给方先生的文件也只是2012年的补偿政策。而方先生手中只有一份评估报告,房产证早就被村里以其他名义收走了。

 

盛廷律师在了解了方先生的案件情况之后,对方先生的案件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方先生也希望通过律师的介入能够帮助他争取合理的补偿,目前,方先生已经委托盛廷律师代理其案件,将结合十六年征拆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维护方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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