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盛廷公告
NOTICE
盛廷公告
NOTICE
介入公告 | 征收方以“一户多宅”为由少给补偿,但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不合法,山东潍坊村民维权
已被浏览61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2-21
关键词

农村有“一户一宅”的政策,就意味着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违法吗?当然不是。


00002.jpg


一户多宅”是指一户村民拥有多处宅基地住宅。但农民拥有多处住宅和“一户多宅”专项整治中的“多宅”是有区分的。实践中,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


比如继承的老宅基地就不能认为是违法的;再比如,同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或者因为分户导致的一户多宅,也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这些一户多宅在面临拆迁时,更是可以争取合理的补偿。


不过近几年,也涌现出了不少城市更新搬迁的项目,但是不管是城市更新还是征收拆迁,保证被征收人合理补偿的权利不能缺少。


山东潍坊的刘先生目前面临着城市更新搬迁的项目,他在村里拥有两处合法房屋,一处老房子自己测量的面积有300多平米,还有一处房屋用于经营,面积有近600平。可合作社以“多宅”为由给出的安置补偿方案让刘先生很难满意。


几百平米的拆迁不合理,涉及到较大的经济利益,为此,刘先生找到了盛廷律师,希望通过律师的介入能够让政府履职,给他们较为公平的补偿金额。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该地区有其他的当事人有类似的问题,可以通过留言或拨打律所电话010-60646818等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配图.jpg


评论介入公告 | 征收方以“一户多宅”为由少给补偿,但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不合法,山东潍坊村民维权
最新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