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 | 不服限期搬离通知书和征收补偿决定,内蒙古呼和浩特某村民找到盛廷律师
已被浏览424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5-15
关键词
征收补偿
“我们家的房屋遇到了拆迁,但是补偿很低,而且已经被强行拆除,我们想委托盛廷律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武先生这样对盛廷律师说。
武先生是内蒙古呼和浩特某村的村民,他所在地区因为片区改造的名义实施拆迁,但是他们得到的补偿很低,因为对补偿不满意,他们一直没有签字。
1月19日,武先生同时收到了《征收补偿决定书》和《限期搬离通知书》,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拆迁户和拆迁方在规定时间内对补偿不能达成一致的,拆迁方可以报请房屋拆迁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但要提醒被征收人注意的是,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和《限期搬离通知书》,并不代表被征收人只能乖乖搬离房屋,如果文件存在实体或者程序方面的违法,依然可以复议或者诉讼,撤销该文件。
武先生还告诉盛廷律师,在整个征收过程中,他还收到了《关于**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及土地上附属物征收安置通告》,除此之外就是《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和拆迁流程和附表。
武先生认为征收程序不合法,许多征收文件也是当地没有的,他认为拆迁方征收不合法,补偿不合理,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武先生已经委托盛廷律师代理此案,盛廷律师必将恪尽职守,用合法手段维护武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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