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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安徽蚌埠居民门面房遭遇拆迁,却按照普通住房补偿,一平只有几百元
已被浏览464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5-16
关键词 拆迁补偿

因家里临街门面房面临拆迁补偿纠纷,安徽省蚌埠市的李先生找到盛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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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是本乡人,属于乡镇非农户口,家里有七百多平的门面房,利用临街地理优势用于经营化肥和种子,至今已合法经营十余年,是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也是安稳生活的保障。


如今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征收方并不认可李先生家的门面房属于商业用房,而是要按照普通住房来补偿,而普通住房的补偿一平也仅有几百元。


李先生说:“我感觉自己太亏了,给我的补偿单价不能购买或者再建同等面积的房屋,我们的生活也没有保障。目前只有我一家没有签字搬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房屋性质为住宅,而实际上用作商业经营的情况很普遍,然而一些拆迁方为了降低成本,不顾及实际情况,全部按照住宅用房来补偿的做法也很常见。这种做法造成很多隐患和矛盾。

 

盛廷律师询问李先生是否看到过集体土地征收相关的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李先生表示至今只看到一个土地丈量的公示公告,其他文件未曾看到过,这也是他怀疑此次征收合法性的原因。

 

李先生希望盛廷律师介入,帮其提起法律程序,争取公平合理补偿。盛廷律师接受李先生委托,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合适承办方案,尽职尽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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