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 | 吉林辽源某地征收,同样是农村大棚,征收补偿却只有邻村的一半?
已被浏览43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5-18
关键词
征收补偿
农村大棚遇到征收,征收补偿却只有邻村的一半。相隔不远,征收补偿差异却如此之大,这合理吗?吉林省辽源市的张女士就被这个问题困扰了。
张女士是吉林省辽源市某村的村民,于1996年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承包了一块土地,地上附有看护房和大棚,此后张女士一直在这块地上种菜。直到2020年,一纸《拟征收土地通知》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2022年又陆续收到了《土地征收预公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今年的1月份看到了这份《房地产估价报告》。
根据《报告》显示的补偿数额,张女士可以得到的补偿远低于她的预期。据张女士了解,2年前邻村大棚的总包补偿价格近乎自己征收补偿的2倍,这让她有点不知所措了,同样都是大棚,又是相邻的村落,差异怎么这么大?
无可奈何下,张女士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理性维权。在经过一番考察后,张女士决定委托盛廷律师介入。
盛廷律师在基本了解了张女士的情况后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相邻地区的补偿是否一致,还要重点查看该幅土地所在的区片。
盛廷律师团队在接受了张女士的委托后,将根据张女士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定制一套切实可行的维权方案,用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维护其合法权益。其他有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可及时拨打“010-60646818”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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