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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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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因城中村改造征收,不能选择安置补偿方式,补偿也不合理,河北保定找到盛廷律师
已被浏览41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5-25

因为想要提高补偿空间,最好可以选择货币安置,河北保定的唐先生找到了盛廷律师。


唐先生告诉盛廷律师,因为城中村改造,自家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唐先生的房屋面积200平左右,土地面积300平左右,有土地使用权证,经过征收方评估,补偿标准是空地310元/平,土地270元/平,房屋760元-895元/平,总共补偿28万多,后经过上调,总价也不过是多了一万多。


现在征收方告知只能选择产权调换,没有货币补偿选项,原址回迁需1650元/平购买安置房。看到这样的补偿方案,唐先生有点懵了。


据唐先生了解,周边一手房价格7000多/平,二手房价格8000多/平,如果选择这样的产权置换补偿,市场房价与拆迁补偿价格如此悬殊,根本就没办法重置一套房。即便选择原址回迁,住房面积将大大缩水,连“拆一补一”也达不到。因此,唐先生想要选择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


在基本了解了唐先生的现实情况后,盛廷律师认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接受了唐先生的委托,将根据唐先生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专业化的承办方案,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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